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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云南18岁女生遭8名同学施虐,精神失常10年!虽获赔偿,但是...

    信息发布者:ynwsyspl_mgb357bgwd9
    2019-07-28 17:08:33    来源:春城晚报   转载


    校园暴力有多可怕?

    本该快乐成长和学习的孩子

    却被笼罩在被欺凌的阴影里



    楚雄18岁的中专生小邢

    因口角之争

    被8名女同学施虐

    罚其下跪,拍照侮辱

    导致精神失常整整10年

    生活不能自理...


    (图文无关,图片来源于网络)




    因口角之争遭8名同学施虐



    今年28岁的小邢,家住楚雄州大姚县农村。2009年9月,小邢在云南东方中医药中等专业学校读书。那一年,小邢18岁。


    2009年9月28日晚自习前,同班同学小陆与另一名同学在讲台上打闹,小陆摔了一跤后拍了拍身上的灰尘,坐在第一排的小邢因此与小陆发生了争吵。


    在班委的劝解下,双方暂时平息了纠纷。争吵之后,双方怀恨在心。当晚10点半宿舍熄灯后,小陆带着其舍友来到小邢宿舍,要求小邢向其道歉。


    “除非我死,不然不会给你道歉。”遭到小邢的拒绝后,小陆等8个人蜂拥而上控制住她,小邢被逼得跪着说了35声“对不起”,也难逃被毒打的悲剧。




    被施虐后患上精神分裂症



    据小邢的父亲描述,被“同班同学打骂”之后,小邢精神开始出现异常,经常不上课或者在学校里乱跑乱转,甚至连晚上也不回宿舍睡觉。2009年10月11日他和学校工作人员将小邢送往省精神病医院进行检查。


    经诊断,小邢属急性精神分裂症样精神病性障碍,并于当日住院治疗。后经司法鉴定为精神分裂症,达到精神伤残中度(二级)。   


    (图文无关,图片来源于网络)


    据了解,该病具有慢性、易反复发作等特点,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,基本不与人交往,大部分生活仍需他人照料。部分专家称,此病完全治愈的可能性很小。




    状告同学及学校索赔130万



    小邢父亲邢丕昌认为,小陆等8名学生的侮辱,直接导致了女儿患上精神病。于是2011年8月将小陆等8名学生和学校告到了昆明市盘龙法院,要求几名被告共同赔偿130多万元。



    2012年11月27日,盘龙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。开庭审理时,4名同学出庭应诉,而事件的直接当事人小陆却没有现身。4名学生当庭陈述,说整个过程中她们没有和小邢争吵过,也没有打过她,更没有让她下跪过。


    庭审中,学校的态度也很坚决:“我们没有责任。事发时,小邢已经年满18周岁,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;整个事件中,学校已经尽到教育和管理职责。”学校代理人因此认为,学校对此事不应承担责任。




    2013年,一审法院判决陆某等8名学生共赔偿小邢48万元,学校赔偿小邢21万元,共计69万元。一审宣判后,邢家人和8名学生不服,分别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。


    此案光二审开庭就开了8次。2014年3月18日,昆明市中院做出终审判决,陆某等8位同学和学校分别赔偿小邢549558元和207810元。判决后,学校付清了其应承担的上述款项,但这8位同学的赔偿却迟迟没有履行生效判决。




    时隔5年终于拿到了17万赔偿



    据了解,8名被执行人大部分都来自云南景洪、武定不同的贫困山区,其监护人无力承担执行案款,当她们从学校毕业后也长期失联,多次执行未果,所以执行工作一直无法推进。


    法院判决5年来,依然得不到8同学的赔偿。在多次执行未果后,盘龙法院一直积极寻找被执行人的相关线索,并与小邢的父亲保持联系。一次偶然的机会,盘龙法院收到了新的线索。



    收到线索后,执行干警立即出动,于7月10日上午依法将被执行人小陆等4人传唤到法院,并通过这4人联系到了另外2人。


    在如果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将被采取拘留措施的高压态势下,在执行干警耐心的释法下,其中5位被执行人各自支付了案款3万元,而另一位被执行人却实在凑不足3万。面对此情此景,申请执行人同意其先支付2万元。


    最终,6位被执行人共支付了案款17万元,并就余下案款与申请执行人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,等了5年终于拿到了这笔治病钱。


    拉风看完真是充满愤怒

    现在的女孩子无法无天?

    在她们身上完全没有看到一丝

    学生该有的样子

    真的没有什么办法能够治一治?

    问题这样的事情还经常发生


    7月13日,云南鹤庆几名女生在野外对另一名女生扇耳光推搡踢打,被打者一度跪在地上,这一过程还被拍下了视频。视频中,一个声音说,“那你去报警,我巴不得把我抓进去。


    云南宣威14岁少女因无法忍受校园暴力而服毒自杀......



    不管是身边还是国内数不尽的校园暴力事件,一再刷屏,难道相关部门还没有意识到立法的必要性吗?


    平心而论,对未成年人实施拘留,关押,的确于心不忍,未成年阶段的确应该以思想教育为主。但,完全可以让他们的父母代为受过啊,以及相关老师、班主任。孩子可能不懂这其中的利害关系,不懂自己对别人的伤害可能会影响他一生,但父母和老师还不懂吗?父母怎么养的?老师怎么教的?


    如果法律有一个明晰的制度,孩子对别人造成多大伤害,其父母和老师就要付出多大的代价,形成明文规定,让每个人都清楚校园暴力的界限和底线,这样,效果肯定会好很多。


    一个孩子,第一次打人,不了了之,老师说,不过是孩子淘气,校长说,至于吗?那,这孩子就很可能会第二次向别人挥起拳头。


    一个家长,自家孩子打了人,即使心中有愧,结果却什么责罚都没有,不了了之,那,下次孩子再打人,他很可能就会想,打就打咯,反正没人管。


    长此以往

    如果连校园都不安全了

    我们还能把孩子送到哪里去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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